2004年,龍的天空原創評論版,將進行一個名為【龍門夜話】的網絡寫手系列訪談。訪談的目的,是為了讓讀者們能夠加深對作者及其作品的瞭解,知道一些平時所不知道的事情,促進寫手與讀者之間的互動。
  歡迎各位攜手踴躍參加,更歡迎各位讀者熱情捧場。
  而第三位接受訪問的,是以《風姿物語》和《阿里布達年代志》而聞名的一線商業作者羅森。2004年春節假期的某一天,kindred和羅森作了一次相當深入的訪談。希望這次訪談,能夠對各位看官,特別是網絡寫手有所幫助。
  對話是從羅森的成名作品《風姿物語》談起的。
  kindred:先談一下《風姿》吧。我記得最早看到這部作品,是在97年。到現在已經7年了呀。那個時候,您的筆名,是天地續緣吧?
  羅森:對,那是我一開始上網的名字,但即使是那時候,我的英文筆名也已經是roson.
  kindred:哦。為什么會起這樣一個筆名呢?這個「天地」沒有什么特別的含義吧?……比如「天地有雪」什么的。另外,我估計說不定有讀者會認為「roson」就是你的真名的……
  羅森:嗯,其實也沒什么特別意義,roson是我的英文名字,來源是我偶像譚詠麟演過的一個角色。
  kindred:原來譚校長是你的偶像。
  羅森:因為很崇拜他,所以把名字轉成英文,然后就變成了網路名字。至於天地續緣,那是初上網時候的夢想,確實是曾經希望過,藉由網路,能夠遇到某些失散很久的人。當然,后來發現這是沒意義的想法。
  Kindred(猜測):原來如此。看來是跟童年的記憶之類有關的了……
  羅森:嗯,有一點這個意思吧。
  kindred:我最初看的《風姿》,是《銀河》篇。當時一直沒有想到,作者的本意,竟然是寫情色作品啊。還以為會是一個正常的成長故事呢。看到最后作者說的話,可是嚇了一跳。臨到結尾,總算安排了一場床戲。
  羅森:《太陽》、《月亮》、《星星》,寫得比《銀河》更早,那本來就是黑暗系的色文,會寫成銀河的正常路線,那只不過是因為找不到地方加床戲。
  kindred:就是所謂的重口味了……
  羅森:嗯,以現在來看,實在不算重口味,但在那個年代,確實比較偏重了。
  kindred:現在的讀者,受到的刺激太多了,反而會容易感到麻木吧。單純靠重口味來吸引讀者,我覺得長久也是不大可行的。最終還是得比文筆和構思。
  羅森:確實。重口味適合短篇,要寫中長篇的故事,最后還是得靠構思與盤控能力。
  kindred:《風姿》寫了七年,我開始以為是比較純清的成長故事,后來以為是會是《大劍師》那樣的正常作戰故事;沒有想到,最后的部分,是港漫式的強者戰啊。那是因為作者對港漫熱愛的緣故嗎?
  羅森:那倒不是,只是單純因為市場的關系.
  kindred:市場的關系?但現在的市場,似乎喜歡正常征戰的讀者,也不少吧?我的感覺是大家都喜歡看看陰謀詭計神奇用兵什么的。反正就是名將一大把。
  羅森:《風姿物語》要出正傳的時候,要面對的競爭對手,是端木與半只青蛙這些水準的作者,要寫大場面征戰的劇情,大陸作者終究是略勝一籌.我因為沒有當過兵,甚至也沒讀過幾本軍事小說,如果我也寫這種正常征戰的場面,那根本寫不過別人。
  kindred:於是您認為,塑造強者精神,算是自己比較擅長的地方?
  羅森:當時的市場,所有人都在想爭霸天下,而我與幕僚團討論之后,決定避開自己不擅長的東西,寫一些征戰天下的作者所不取的路線。所以,就決定了風姿的發展路線,因為太多人寫了。當大家紛紛涌入同一個市場,就會惡性競爭。
  kindred:這么說來,《風姿》的主線,應該是做過很大的修改了?主角的設定做過修改,這我是知道的。
  羅森:嗯,其實要說大修改,那就只有把本來的情色路線,轉成非情色路線。這個核心變動,導致了很多后遺癥。可是如果不變動,風姿根本就不可能出書發展。
  kindred:是因為市場不能夠接受情色路線吧?據說現在的情色小說,銷路也不是太好。
  羅森:不只是色情。如果是黃易那樣的色情,倒是還可以,但風姿本來的規劃,即使是現在,市場尺度也容納不了。
  kindred:后遺癥除了主角沒有辦法出彩外,還有哪些呢?像源五郎那樣,大家都知道他深藏不露的,算不算?
  羅森:主角以外的人,也失去很多神采。源五郎因為沒床戲,所以根本不受影響。會受影響的人物,都是那些本來有床戲,現在全部被拿掉的人。一言以蔽之,就是現在的眾多女角色。有時候看看,都覺得這些女角色像是花瓶。
  kindred:小五這個角色從一開始,大家就有過各種猜測;等到謎底揭曉后,不知道讀者會不會有太大的驚奇?
  羅森:應該不會吧,源五郎的秘密,其實很多人都猜到了。
  kindred:不過,女角色的床戲……就連愛菱這樣的角色,也會有床戲嗎?還有華鬼婆這樣的……
  羅森:床戲,華鬼婆大概沒有,愛菱是有不少的。
  kindred:哦,愛菱的床戲還是比較難以想像的。不過正傳當中,愛菱感覺是失色不少啊。或者是成長之后,性格變化的緣故。
  羅森:也沒什么難以想像,黑暗派系哪有不玩蘿莉的。嗯,其實不只正傳,從正傳開始的風姿,都在摸索與嘗試。
  kindred:嘗試角色的成長?
  羅森:對,身為商業作者,我一直照商業原則寫作。商業原則其中一樣,就是依照民意去寫作,不過最后我發現,原來讀者也不知道他們自己要的是什么.這個錯誤嘗試造成我意天下的仆街。
  kindred:對於猴子這個角色,作者的感覺是怎樣的呢?最喜愛的,恐怕不會是他吧?
  羅森:猴子……不能上馬子的猴子,存在還有什么意義?現在的蘭斯洛,只是單純帶故事而已。
  kindred:順便問一下,風姿大概還有多少?
  羅森:一年之內可以結束。
  kindred:估計會留下不少遺憾吧……畢竟改動的東西,太多了。連原先的設定都改了那么多。
  羅森:至少作者沒遺憾了。除了沒床戲以外。但如果照原有來寫,會比現在的阿里布達更黑暗。所以,也許這樣子比較好,不然最原始的風姿,會傷到很多人。
  kindred:如果太黑暗的話,市場估計不能接受……讀者是需要喘息的,一直黑暗下去,讀者神經會受不了。
  羅森:是啊,所以,現在的風姿,說不定是最好的。
  kindred:我是覺得,讀者在要爽之外,往往也需要心靈上的撫慰。最好在他們看完書之后,覺得這個世界還是美好的,自己還算是個好人……所以太黑暗的作品,不大會有好的市場。
  羅森:但我就討厭這種人。所以注定我的作品與發展,難有大格局與大發展吧。
  kindred:這么說來,您應該是一個很注重市場的人,但同時也是一個有點狂猖的人。在寫作的時候,有沒有感到矛盾之處,比方說,一方面想能夠多賣,而不管讀者是些什么人;另外一方面,又希望讀者之中能夠找到知音。就是寫讀者喜歡的,和自己喜歡的之間的矛盾。《風姿》和《阿里》的關系,則應該是應該寫的和喜歡寫的這種關系吧。
  羅森:我覺得這種想法太過理想化。第一個想法我確實是有的,但是,現在的我,已經不期望在讀者之中找到知音,只是單純希望說,花錢買書的人,不要太難過,不要太對不起他們。阿理其實現在說不上喜歡寫。因為我真正喜歡寫的東西,讀者不喜歡看。讀者買了書,我對顧客就有一份責任。基於這份責任,我不能寫太讓他們痛苦的東西。所以基本上從出書那一刻起,阿理有很多設定也要開始改變了。
  kindred:其實想要為喜歡的讀者寫作,也是比較難的事情啊。大陸這邊的奇幻雜志,據我瞭解,針對的讀者群就是中學生,因此編輯都要求作者要寫得簡單易懂。最好加入搞笑和愛情的內容。
  羅森:簡單易懂是必要的,但是搞笑與愛情,我就持保留態度,尤其是搞笑。搞笑不是不好,但搞笑需要一種特質,不是每個人都適合這種文風.大多數時候,當搞笑失敗,讀者看得不想笑,那殺傷力就會特別強烈?
  kindred:既然作者對主角不喜歡,那么在寫作的時候,會不會感到有困難,比方說,缺乏代入感。假如以后寫另外的大陸的故事的時候,會不會在設定上多注意,寫一個自己喜歡的主角。況且,讀者好像也沒有多少喜歡猴子的啊。
  羅森:我寫風姿,從來沒有代入感,即使寫《銀河》篇也沒有。常常感覺到的困難,只是在人物發光與劇情會否拖戲這兩端掙扎而已。至於讀者會不會喜歡猴子,我覺得他們只要喜歡風姿就可以了。
  如果那些除了主角之外,吝於把目光看別的角色的讀者,我會不在乎他們的意見因為我寫不出他們想看的作品,這群顧客終究不是我能爭取的,今天不離開,明天也會走。既然早晚要走,不如早點走。我希望,書的銷售量能穩定,而不是暴起暴落。一開始就爭取與自己有共同感想的顧客,總好過分手時惡言相向。
  kindred:《風姿》寫了這么長,會不會感到很累?人做事情總是有慣性和惰性的,要克服這些東西,也是很痛苦吧?
  羅森:萊因哈特徵服同盟走了一億光年,他可沒覺得累。作者和讀者的心理距離是不一樣的,我不累,但是很佩服那些能一路跟到這里的顧客。但至於慣性與惰性。那確實很可怕,我的感想就是,今天如果不寫,明天就會不想寫
  kindred(笑):於是就每天都規定自己寫多少多少字?
  羅森:兩千吧。一本書六萬字,一個月一本。那一天至少要兩千字。比較積極的時候,會一天三千字。但遇到阿里布達也要寫稿的時候,平均每三天就有一天怨恨自己的職業.
  kindred:說到讀者的疲勞程度,確實是值得考慮的問題.商業作品的這種每月一小本的連載形式,要想讀者不疲勞,恐怕得在每一本都制造興奮點才行。這樣讀者才不會感到累。我聽說日本人拍電視劇,也有經驗要每隔多少分鐘來一段小高潮,多少分鐘來一個背景音樂什么的。如何制造興奮點,就是作者的本領了。不過我感覺是,似乎風姿的幾個外傳,在這種節奏上要比正傳好一些。
  羅森:確實是這樣,但我想這只適合二十來本的作品,一旦作品超過二十本,這種要訣也會漸漸失效。就像一個公司要開超過二十年,很多時候還是得回歸基本面,甚至要靠一些作品以外的東西。
  外傳是短篇,短篇的東西可以盡量下重口味,大砍角色。正傳不能這樣子干。
  kindred:如果短一些的話,起碼讀者在閱讀的過程中,會感到擔心、會感到很爽,最后在可以預見的將來會有一個結局。然后可以去睡覺了,不需要再為結局擔心數年。
  羅森:可是,如果都把握這種原則,那讀者就要數年之后,才能再看到這個作者。
  kindred:正傳要是分為幾部,每部來一個小結局,效果會不會好一些?現在的讀者,我感覺是越來越沒有耐心了。
  羅森:但是,正傳如果這樣子作,又會被人批評零零碎碎,不知道該怎么看。反正怎么做都會被人批評.
  kindred:還真是無可奈何的事情啊……黃易的作品如《大唐》里邊,每本都有一兩場打斗作為戲肉。風姿的寫作過程中,是不是也是這樣有意安排呢?我記得《風姿》基本是每本都有大戰,只有少數幾本,是基本不打架,角色都在趕場的。
  羅森:對,就像阿里布達每本要有一兩場床戲一樣,我覺得這是基本要求。而且,打斗戲有時候會形成小高潮,如果不打斗,那要寫什么?光談戀愛?光斗嘴皮子?那又要被人批評拖戲了。
  kindred:真可惜寫作這門藝術,沒有固定的配方,來說明打斗多少言情多少才能炮制出最美味的作品啊。另外,在《風姿》當中,我覺得作者受到日漫、港漫和言情小說的影響最大,是不是這樣的呢?
  羅森:如果完全照配方,那作品就不像是作品了。漫畫的影響很大。其實我們這一個世代的人,哪個不是這樣呢?學生時代忙著念書,有時間看看漫畫就不錯了,我連武俠小說都沒得看呢。
  kindred:基本都是如此吧。不過下一個世代的人,應該是受到游戲的影響更大吧。
  羅森:不是漫畫就是游戲□,難道會有人是因為看了紅樓夢和金瓶梅,感動得不得了,所以才來寫作的嗎?路往前走,人往前看,已經不再是那種時代了。
  kindred:我聽人說,現在臺灣的年輕人,喜歡寫作的不多了,大家都玩網絡游戲去……
  羅森:會寫作的也不多了。臺灣這十年的教育改革,去中國化去得太成功,新一代的臺灣人別說寫作,快連寫字都不會了。
  (從這里開始,開始轉為談論《阿里布達年代記》)
  kindred:臺灣的注音字么……如果臺灣網友用這種東西,我是基本看不懂的。談談《阿里》吧。為什么會起了《阿里不達》這個名字呢?非臺灣的讀者,恐怕比較難以理解這樣的名字含義.
  羅森:我也不知道阿里布達是什么意思。就是因為不懂,所以才用。
  (這樣的回答,還真的是讓人驚訝啊。)
  kindred:不是臺語嗎?
  羅森:當初寫阿里布達的時候,我希望測試一下,不用那種很動聽的標題,還能有多少人氣?還能不能紅起來?所以取了一個很不起眼的名字,《阿里布達年代記》。我想比起什么《我在黑社會的日子》,誰都不能說這是一個很顯目的標題吧。
  這就是取名阿里布達的意思。至於說阿里布達是什么意思,很抱歉,我到現在也是一知半解。
  (后來查了一下網絡資料,閩南話里邊的「阿里不達」是「不三不四」的意思。)
  kindred:《阿里》里邊,一直堅持用第一人稱寫作,有沒有感到有困難?我看到很多寫手,都無法堅持下去的。
  羅森:沒有。因為阿里布達用第一人稱,有特殊理由。:如果不用第一人稱,我一定寫著寫著主角又換人了。
  kindred:居然是這種原因?就是作者容易被其他角色吸引,以致「走神」?
  羅森:用第一人稱鎖死,是針對我自己缺點下的原因。要不是考慮到這一點,早在阿里布達出書的時候,我就全部改版成第三人稱.因為想要讓每個角色都發光的吶喊,不管哪個作品都存在啊。
  kindred:不過第一人稱也有好處,就是約翰的內心獨白很有趣……不但在嘲笑他人,也在嘲笑自己吧。
  羅森:也是要小心的,如果讓讀者覺得這是無病呻吟,那反效果會特別強烈。
  kindred:但這個角色不是多愁善感的人啊,這種危險應該不大吧。
  羅森:還是要這樣告訴自己啊。作者很容易沉迷在讀者的掌聲中,忘記自己是誰.有時候,讀者稱讚一樣東西,作者滿意了,就會開始拚命加料,卻沒發現這個加料會讓作品失去平衡,然后作品就完蛋了。
  kindred:那么《阿里》里邊的一些搞笑的情節,和離奇的解決問題方法,是怎么想出來的?比如約翰和大叔解決被大總統抓奸那場戲,就讓我笑了好久。
  羅森:各種漫畫看得多,大總統的那一場,是來自功夫旋風兒里頭,天光寺與功太郎的一段談話。其余的,有些是在網路上看到人家談話,覺得好笑,就記憶下來,用在作品里頭.
  kindred:約翰這個人很有趣……一般來說,這個年齡的主角吧,都會認為自己無所不能,什么都能夠做到;但是約翰好像已經是知道自己的能力局限,有自知之明。也就是說是一個毫不熱血的角色。里邊主角的一些想法,會不會也是作者的想法呢?
  羅森:這樣才能和市場有區隔啊。嗯,確實。約翰的想法,幾乎都是我的想法。我這次是創作一個和我自己想法一模一樣的角色,不過我沒有約翰那么自制與自思。
  kindred:自制……指的是什么呢?也可以是指對別人殘忍,對自己也殘忍啊。
  羅森:或者該說,約翰比較懂得謀定而后動,該忍的時候就忍下來吧。他不以忍辱為恥,而且他深信自己一定有一天能夠討回帳來。我覺得這是一種很棒的人格。
  kindred:這樣的性格,對於這個年齡的角色來說,算是異數了吧?
  羅森:對。但最主要的是,這樣的角色,當時的市場上沒有,而且模仿起來沒有那么容易,所以我才寫。一部作品要出書,就要用商業眼光來考量與競爭。作者不能光是顧自己的喜好。
  kindred:但是如果同時能夠寫自己喜好的角色,則是更好了吧……我覺得你愛約翰甚於愛猴子的。
  羅森:那是沒錯.不過我不會特別喜歡這個角色,或許,人都不會喜歡和自己太像的人吧。而且,約翰一定也不喜歡我。(笑)
  kindred:《阿里》的最后,是不是法雷爾發現他一直受到妖女的欺騙,於是成了受害者。就這樣在道德上取得了立足點,來個大逆轉.最后來個BOSS戰,然后和女人們幸福或者不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
  羅森:有點對,但是又不太對,總之,現在不能給肯定的回答,因為這關系到不能泄漏的劇情。
  kindred:從開始他是以加害者的角色出場,如果以受害者的角色終場的話,也算是大逆轉了啊。
  羅森:這種大逆轉對銷售量沒什么幫助,所以雖然有考慮,但是還沒有一定。
  kindred:看最近的《阿里》,感覺這個傢伙開始漂白了。人要一輩子做好事或者壞事,也真難啊。
  羅森:我倒是沒有覺得他漂白。阿里布達的設定,并沒有要寫好人或是壞人,主角的好壞,是隨環境給他的定義.就我的解釋,他祇是作他想要作的事而已。不理生死,尤其不理旁人的生死。
  kindred:也就是說是一個任性的人了。在某些網站上,是把Nuts的《暗黑魔導師手札》當作《阿里》的前傳的呢。一些人以為是同一個作者的。
  羅森:是沒錯.當初我寫阿里布達,特別使用他的設定,本來是希望藉此激起nuts的雄心,讓他也復出寫作。誰知道他還是沒興趣,結果只好阿里布達獨自發展下去。
  kindred:阿里的設定,作者覺得跟其他作品最不同的地方在哪里?不是說人物設定方面。
  羅森:嗯,想不出來,這個問題還是讓讀者回答吧。
  kindred:讀者大概只會感到人物設定上的不同吧……從此黑暗系的主角開始流行……
  羅森:那就是這樣了。我的主張之一,不管作者心里在想什么,如果讀者不能感受,作者就要承認自己的失敗。如果讀者只感受到人物設定上的不同,那我也沒有什么多余的可說.自鳴得意是很白癡,甚至下流的行為。
  kindred:隨著《阿里》的流行,「強者語」也開始在網絡上的流行了。比如「轟殺」、「廢柴」之類的說法,當然還有「逆天」了。作者會是什么感想呢?當時的靈機一動,可是很大的影響網絡流行文化啊。
  羅森:不是我的功勞。這些話都是因為港漫在臺灣的盛行,水到渠成,所以才會流行。其實在我寫這些之前,這些話語已經在臺灣的網路上很流行了,我只不過是開了一條渠道,接往奇幻世界而已。
  kindred:但是從《阿里》開始,大陸這邊才開始流行啊。就連約翰﹒法雷爾這個名字,往往讓人第一個想到的,也不是《大航海時代2》這個游戲。我想很多人說不定還不知道這個游戲的。
  羅森:那就是我的大失敗了。因為惡搞這種東西,必須是建筑在這樣東西已經有相當的熟悉度,才能成功,如果搞一個冷門的東西,那只會變成冷笑話。比起約翰。法雷爾,其實我比較希望大家多注意阿里布達中的女角色。她們才是這部作品的靈魂。
  kindred:讀者們大概只會看到,各種各樣的女性角色都有吧……至於性格之類的,能夠注意到的恐怕不多。雖然作者應該是在人物設定上下了很多功夫的,沒有相同類型的角色。而且都很有個性……并沒有誰把所有的人生都完全獻給了主角。
  羅森:現在還沒有(笑)。如果人物性格都一樣,千人一面,這部作品的壽命一定不長久。好比說之前的很多YY作品,網路上叫好的群眾,都沒有看到他們的實銷量數字……那些數字很有娛樂性。
  kindred:也就是說以后會……
  羅森:那當然,不然就不叫做色文了啊  :)
  我是覺得,現在的奇幻小說界,主力作者都在大陸,這是臺灣人的無能與悲哀,可是,也正因為作者都在大陸,市場卻在臺灣,所以寫書的人,都看不到市場上的實際情形。結果就導致作者的壽命不長久。
  (從這里開始,羅森和kindred開始探討對網絡作品及其市場的一些看法。)
  kindred:也就是說都不知道臺灣讀者喜歡什么吧?
  羅森:雖然說奇幻小說這個市場才出現沒多久,但是仔細數一數,有誰真的從頭紅到尾,紅了一部又一部的?
  kindred:真的沒有……
  羅森:大家常常以為,叫好的作品未必叫座。可是不但叫好的作品不叫座,在網上叫座的作品,在市場上卻不見得有多好的銷量。即使真的賣得很好,也可能在五集之后銷量慘跌。
  kindred:其實現在很多奇幻,不過是會訪魔法的武俠罷了。骨子里差不多。手槍的作品,銷路應該不錯吧?
  羅森:確實是。但…… 他好像也面臨了轉型上的問題.
  kindred:他不應該揚短棄長的。《天魔》的第二部真失敗。他不適合寫圣人,主角也不適合黨圣者啊。反而落了個四不像,兩邊不討好。
  羅森:可是他如果不改變,我想連他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寫下去了。天魔神譚第一部的寫法,并非長久之計,可以迅速竄紅,但是很快就會到盡頭.因為當主角無限放光,其他人卻跟不上,那么當人們看膩了主角的光亮,很快就會改換另一部主角注定光芒萬丈,現在卻才剛剛開始發光的作品。
  kindred:因為主角強得太離譜,很快就要到頂了吧……所以只好失去記憶,重新來過.說起來,讀者喜歡的,是主角發光的過程。但是這個過程,卻又不是可以無限繼續下去的,總有到了盡頭的時候。這真的是作者的難題了。
  羅森:沒錯,可是很多作者只懂得用這過程迅速竄起,但卻沒意識到這做法沒給自己留后路。《我是大法師》,紅極一時,但實際銷量呢?如今又何在?異世界帝王行又賣了多少?那些在網路上叫囂的粉絲,是去買的還是去租的?
  這些問題如果一一剖析,很多網路上大聲叫好的群眾,就會覺得冷颼颼的了。可惜的是,大陸的讀者與作者,都看不到這一點,看不到市場的現實,結果全都走上不歸路。我之前很感嘆,與我競爭的對手,都是激不起我戰斗欲望的人。主要的原因,就是因為一年之后,他們自己就會被自己消滅掉,根本不用競爭。其實靠寫作來賺錢,不是不行,但是目光如豆,短視近利的人,不管在哪個市場都沒有生機的。
  kindred:我覺得要緊的還是需要有其他作者無法倣傚的東西。畢竟重口味啊、高戰斗力啊這些東西,是很容易被別人複制的。像泥人的文筆,勿用那傢伙的國產神魔之類,就算是有個人的優勢了。
  羅森:文筆不好,還可以加強,出版社的編輯還可以補強。不過腦里裝大便,那就沒有得救了。在業界有一個名詞,叫作七百俱樂部,有沒有聽過?
  kindred:難道是銷量的數字?七百本這個是盈虧平衡點嗎?
  羅森:七百是一個危險的底限。一般的出版社,通常賣不到一千三百本,就會虧本,但幾個比較有辦法壓低成本的大出版社,只要七百本就能回本。可是,一旦賣書賣到七百以下,不管多強的出版社都賠本賠定。而且書跌到七百本的作者,絕不可能再銷量回升。所以一旦加入七百俱樂部,這個作者等於被判死刑。
  kindred:只有出版《英雄志》的出版社那樣的,還能堅持下去吧?不過那個是特例,他們只出版一套書。
  羅森:我很佩服孫曉兄那樣的人格與志氣,但如果要我寫書寫得那么辛苦,我寧愿去死。
  indred:他估計要苦盡甘來了……已經出賣了影視改編權。如果真的能夠出電視劇,以后的日子就好過了。而且《英雄志》的讀者,在網絡和現實中的話語權,不是《大法師》的讀者可以比的,是可以影響輿論和書評的那種.
  羅森:也許每個大作者,都要經歷這過程吧,哈利波特的作者,不也窮困過好一陣子?
  kindred:說說港漫吧。作者好像很喜歡港漫啊,但是我覺得港漫還是挺可怕的。港漫的精神就是逆天吧,港漫作者筆下的中國歷史,就是一部強者之間互相轟殺的歷史。:而且香港那個地方,似乎不是武打類的漫畫,就沒有市場。
  羅森:但不管港漫粗俗與否,它在香港稱霸了數十年,在臺灣也開闢了一個不小的市場,這證明走這條路有生路。而當時沒有人走,所以我就走了。
  kindred:作者欣賞的是港漫中的什么呢?
  羅森:嗯,最欣賞的,是溫日良老師的早期作品,尤其是海虎。里頭的暴力美學與哲理,讓我覺得很有意思。其實寫作品容易,但是要在作品里注入靈魂,就很困難.海虎這部作品,讓我發現到那里頭確實有某種靈魂。那是港漫之中還沒有別人能做到的事。
  kindred:但我覺得港漫之中,角色的眉毛,都一個樣子啊……真可怕。暴力美學的話,日本的幾個漫畫傢也很不錯.比如池上遼一。
  羅森:池上老師的作品很棒,尤其是《圣堂教父》。可惜國內作者該學的不學,寫黑社會都只懂得寫些下流的東西,寫不出一個有靈魂的黑社會。
  kindred:我也覺得《圣堂教父》很了不起,實在是熱血啊。雖然明知道,那里邊的東西是虛假的,不可能的。
  羅森:把不可能的東西變成可能,這就是創作啊。
  kindred:國內寫黑社會的,都是為了發泄欲望吧。沒有理想,沒有感情。
  羅森:所以也沒有銷路。哈哈哈,你會不會覺得,我是一個很沒理想的作者,開口閉口都是市場與銷量?
  kindred:那倒不會。因為你的理想,就是成為商業作者啊。不過在我個人看來,如果要想發財,還是得寫武俠和時代劇。
  羅森:商業作者才能持久。寫作是一個理想,但是如果要為理想而殉道,那也太慘了。一個作品如果要能成功與成熟,需要二十年以上的時間.
  kindred:成為商業寫手之后,最大的感慨是什么呢?商業化寫作,就算是困難,也得寫下去吧。在黨愛好變成職業的時候,有時候會失去愛好的。我聽過不止一個人這么說過.
  羅森:沒錯,所以單單憑愛好寫作,早晚會完蛋。最大的感慨啊……大概是和我競爭的人,都不是能夠激起我戰斗欲望的人吧。
  kindred:……是這樣的感覺?那么,在歷史上,又有誰是能夠激起您的戰斗欲望的呢?
  羅森:泥人吧。和這樣的對手競爭,會覺得很有意思。只有一個作者,是無法形成一個時代的。所以我希望有很多的好作者出現,良性競爭,泥人的文筆很好,底子也夠,更重要的是有商業作者的認知。這是很多人做不到的事。
  kindred:《江山》一開始,確實給人驚艷的感覺.不過現在只看到王動在到處跑忙於趕場……怎么都有一種倉促的感覺.
  羅森:因為泥人也在趕場啊。聽說最近又出差又生病,所以江山也好久不出新的了。
  kindred:生病嗎?我記得當時他的一部作品,就是肺炎的時候寫的。
  羅森:是啊,所以說當作者的還真是倒楣呢。
  kindred:問一個可能比較敏感的問題吧。《風姿》和《阿里》當中,不少設定和橋段,都是來源於動漫文化。因為您熱愛動漫,所以才能駕輕就熟。但是會不會有朝一日,發現自己不再瞭解年輕人的喜好呢?也就是說,如何不斷地充實自己的問題?
  羅森:會,所以只好多看電影,多學東西。其實我游戲玩得不多,線上游戲從來沒玩過.要說擔心,多少也會擔心。不過,有幾個基本欲望應該還是不會改變。每一個青少年,都想干女人,都想當英雄。我想這些大原則,再過十年也還是一樣。
  kindred:還有就是想獲得別人的尊重吧……生活中被人欺負的,想欺負回來。沒有錢的,想獲得財富。所謂「王者之氣」之類的東西,就是要獲得別人的尊重這種欲望啊。還有收幾百個小弟等等……
  羅森:尊重這一點,我沒打算加進去,因為我覺得滿腦子想這些事的人,沒資格得到尊重。所以我不寫這種東西,這也算是自己的怪癖吧。我想賺錢,但這種人的錢,我不想賺。也不想和他們接觸.成名作者或一線作者的好處,就是可以選擇客人。
  kindred:我估計今后今年,跟網絡游戲有關的小說會比較流行。現在網絡上開始流行修真類的作品,其實骨子里就是尋寶類的游戲。只不過批著成仙的外衣罷了。
  羅森:嗯,有可能。不過,再看看吧,等到風姿寫完,再來決定下一部作品的大方向與外衣。只要劇情想好,外衣要換穿什么都很簡單。
  kindred:對了,您平時每天大概要用多少時間放在寫作上?有什么業余愛好?
  羅森:每天……不一定。三到五個小時跑不掉,如果被人抓去聊天,就要耗得更久。業余愛好,逛各大中文情色論壇,吸收劇情與僑段。再來就是大量看漫畫。
  kindred:不到室外活動一下什么的?:活動對於健康,還是很有好處的。長期伏案工作,對於脊椎啊什么的損害很大。
  羅森:寫黃書對社會一點好處都沒有,我還是寫得很開心。有些時候,人們做事不是為了好處的。:D
  kindred:不過漫畫……最近不覺得有什么好漫畫啊。我只是追著看《20世紀少年》和《海王紀》。
  羅森:火影很棒,獵人很棒,海賊王超級棒的。看看這些作品,想想他們為什么紅,又為什么能夠撼動自己的心靈,這是每個月都要做的功課.
  kindred:要是寫小說也能像《獵人》那樣偷工減料,估計就更好了吧……:) 真的是服了富堅。
  羅森:我也很佩服他啊。
  kindred:草稿也能賣錢的強者呀。不過富堅構思確實是一流。
  羅森:對啊,所以最重要的還是在於構思。對了,好像大陸作者主要都集中在福州與廣州啊。有什么特別因素嗎?
  kindred:不知道……估計跟經濟和文化發展程度有關系吧。
  羅森:那兩個地方的經濟與文化較好?
  kindred:比如在廣州的,接觸港漫的機會,就要比內地多。說到底,寫暢銷書應該算是一種時尚商業吧。得對時尚和潮流有瞭解。說回到那個銷量啊,在現在兩岸的消費水平差距之下,大陸這邊的作者,替臺灣讀者打工,還是能夠維持小康生活的。但是現在網絡這些寫手,估計沒有誰能夠發財……
  羅森:嗯,因為他們都不想發財,只想短短撈一票。大陸讀者不曉得知不知道一個人,叫作林政德。
  kindred(真的不知道):這個是誰?
  羅森:一個和我同年紀的人絕不會忘記的漫畫家。大概在十多年前,他在臺灣紅透半邊天,紅的程度,比起全盛時的手槍和玄雨,只有過之而無不及。當時,他甚至被捧為振興臺灣漫畫界的最大希望。
  kindred:我只知道那個時候,臺灣的林清玄很走紅……
  羅森:可是,他最后扯了一堆理由,出書越來越慢,最后整個斷書不出。對於當時買了他十多本漫畫的讀者來說,看著家里的那堆漫畫,真是錐心之痛。在那以后,他只要再出新書,就沒有人愿意買,因為他的信用大破產了。
  kindred:難道他不想賺錢?
  羅森:而你這個問題,恰好可以拿去問很多的大陸作者。難道他們不想賺錢嗎?我們這一類的休閑小說,想要紅起來,或是想要越來越紅,穩定出書是很重要的一點.
  kindred:大陸作者,有的是被腰斬,有的是當作副業吧。真正作為職業的,也就是幾個而已。
  羅森:我發現大陸作者中,有些人好像認為自己銷量穩定,或是賣得不錯,所以出書就可以不定時,這就是沒聽過林政德的故事。你放棄顧客,顧客就會放棄你。市場就會說明一切。
  kindred:現在似乎是有好幾本都慢下來了……不過出版社不是可以追究的嗎?
  羅森:怎么追究?跨海來告人嗎?出版社的追究,說說還可以,真的執行起來,是做不到的。就像獅鷲事件,作者拿出版社沒辦法,是同一個道理。
  kindred:可是大陸作者這邊,也怕出版社拖欠稿費啊。
  羅森:兩難的問題,要解決,除非解決臺灣吧。
  kindred:還是希望臺灣經濟早日好起來,讀者多買書吧。
  羅森:不太可能。大陸的存在,注定臺灣不可能像過去一樣。就像香港必須與珠江三角洲分享財富。不可能再像過去那樣獨占。如果作者真的想要多賺,除了作者自身的努力,關鍵還是在大陸市場的成熟。
  kindred:大陸市場……盜版很可怕的。而且出版管得也嚴。
  羅森:所以才說要等大陸市場成熟啊。目前來說,大陸的市場與讀者都尚未成熟。
  kindred:說起來,網絡作品當中,你喜歡的有哪些?
  羅森:風月大陸,江山如此多嬌。龍戰士。
  kindred:這幾個都慢下來了吧……青蛙那傢伙也好久沒有看到人了。
  羅森:所以最近沒什么書看,真無聊。青蛙這樣子算是完蛋了。沒有身為作者的職業道德,也不在意自己的讀者,可以說是一個很爛的例子。
  kindred:他并不是靠這個吃飯吧……說不定是忙別的去了。
  羅森:不管是不是,為什么每個作者都只想到自己,不替讀者想一想呢?就說一句我不靠這個吃飯,那買你書的人呢?他們就像傻瓜一樣,活該花錢?那還不如一開始就把錢扔進水溝,起碼好過養一個不負責任的渾蛋作者。
  雖然很多人認為寫書只是副業,不是主業.但這就好比出去打工,如果一個臨時工對雇主說,反正我只是在你這里打工,所以我就隨便作。那大家會怎么看這個臨時工?
  會說他情有可原嗎?還是說他很卑劣?
  kindred:但是青蛙不是出版社倒閉嗎?
  羅森:他已經找好了新出版社,只不過簽約后就沒了消息。
  kindred:原來如此……說不定是娶妻嫁人去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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